2020年以来,集团公司纪委强化派驻监督,前移监督关口,延伸监督触角,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和“前哨”作用,切实增强监督的精准性和穿透力。
相对独立,展示“派”的权威。集团公司纪委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严格落实“三为主”要求;派驻纪检组对驻在单位履行监督职责,厘清与驻在单位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的职责边界,在开展政治监督、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中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主动融入,体现“驻”的优势。建立与驻在单位党组织沟通协调机制,派驻纪检组全年共列席6家驻在单位总支、支委会及总办会70余次,对议题内容及决策过程全程实时监督,有针对性提出10条工作建议,强化“贴身监督”。
形式多样,发挥“探”的效果。建立健全驻在单位60余名中层管理人员廉政档案,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把脉驻在单位的政治生态情况,观察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总体感知判断驻在单位遵守党纪国法、贯彻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识和能力。
警钟长鸣,亮出“剑”的威慑。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抓早抓小抓初、防微杜渐;及时通报集团系统典型案例,督促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做细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
完善制度,编织“铁”的笼子。运用监督检查成果,督促驻在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年6家单位新建制度110项、修订制度227项,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促进企业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