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监督首要职责 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构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集团公司纪委准确把握初心使命与新时代职责定位,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促进企业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以高质量监督推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
完善监督体制机制。发挥协助引导推动作用,协助党委构建内部监督体系,成立监督委员会,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督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效贯通。集团内部监督体系突出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职能部室一线监督、职工群众监督四条监督主线,实现监督角度的立体化、监督力量的组合化、监督效果的最大化,推动“有形监督”向“有效监督”转变。以“1+5+X”制度体系为先导,带头开展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年新建制度9项,修订制度18项,督促完善问责制度36项,实现了在监督范围、边界和权责上的“三明确”,在统筹、协同和约束上的“三加强”。
2020年8月7日,集团公司召开大监督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贯通运用“四项监督”。落实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集团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充分发挥合署办公优势,无派驻之名,行派驻之实,切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严格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的联系,坚持从规范方式、完善手段、提升效果做起,明确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管理,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对6家未设立纪委的二级单位统一派驻纪检组,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建立与驻在单位党组织沟通协调机制,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发挥“贴身监督”优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健全巡察工作制度机制,提高巡察监督精准性和质量,修订《巡察工作办法》,在巡察全覆盖的基础上,对一家二级单位及其10家子公司开展招标采购专项巡察,追责问责183人次。
抓细抓实日常监督。发挥参加党委会、董事会、总办会的嵌入监督作用,定期对集团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政治“画像”,分析、综合研判集团政治生态的整体状况。检查核实2019年度接受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情况。对选人用人、评优评先、表彰奖励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提出暂缓推荐、不宜推荐建议6条。聚焦“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制定《关于加强对“关键少数”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督促加强对项目建设、招标采购、选人用人、资金管理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坚持新任职干部廉洁谈话制度,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对24名新任职中层管理人员开展集体廉洁谈话。对集团116名中层管理人员全部建立了廉政档案。用好用足用活第一种形态,2020年全集团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60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为242、7、9、2人次、分别占比93.08%、2.69%、3.46%、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