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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之四
发布时间:2021-03-01 浏览次数:1193 【字号: 关闭 打印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战略举措。集团公司纪委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以提升工作质效为落脚点,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制度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0年第19期题为《用改革将派驻“探头”越擦越亮》的文章对集团公司相关经验做法作了报道。

强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充实工作力量。严格落实省纪委等四部门文件要求,聚焦职能定位,协助党委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推动改革各项要求得到全面落实。集团公司纪委内设综合室、纪检监察室,实现问题线索管查分开、查审分开,统一向未设立纪委的6家二级单位派驻纪检组,形成“两室一组”内设架构。集团公司纪委编制数由改革前5个增加到12个。二级单位纪委均按要求成立了内设机构。全系统专职纪检干部较改革前增加了22人。纪检系统内外部轮岗交流不断加快,12名干部从纪检监察岗位上被提拔或重用。

 

                                   

                                                                  近年来集团公司相继出台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指导性文件。

 

落实“三为主”要求,健全上下联动统筹协同工作机制。制定《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清单》,提出16个方面24条具体工作任务,坚持每半年向省纪委监委报告全面工作,对集团党风廉政建设、政治生态等情况定期报告,对巡视整改、作风建设、执纪问责等重点工作及时报告。坚持查办案件以省纪委监委为主,问题线索受理、处置以及处理结果均按规定及时报告。强化对下领导,建立问题线索“三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二级单位问题线索处置、办理和办结情况;对2名二级单位纪委书记、1名派驻纪检组组长、5名二级单位纪委副书记开展了提名考察;制定《二级单位纪委、集团综合派驻纪检组日常履职情况考核办法(试行)》,修订了《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办法》,年底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薪酬挂钩。

发挥“探头”“前哨”作用,提升派驻监督实效。配齐综合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各1名,未设立纪委的6家二级单位均设1名专职纪检干部,出台了派驻纪检组管理暂行办法、工作实施细则、联席会议等3项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清单。综合派驻纪检组成立以来主动作为,强化“贴身监督”,全年列席6家驻在单位民主生活会、总支、支委会及总办会70余次,对党内政治生活、相关议题内容及决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建立健全驻在单位60余名中层管理人员廉政档案,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把脉驻在单位的政治生态情况,着力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2020128日,集团公司纪委综合派驻纪检组召开驻在单位纪检工作会议。

 

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审查调查手段更加丰富,执纪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执纪审查独立性和权威性明显增强,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在“形”已具备的情况下,努力在“神”的塑造上聚焦用力,持续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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