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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8-03-26 浏览次数:3637 【字号: 关闭 打印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一、大庙集镇龙台村委会主任刘中学和村党总支副书记纪建华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1110日,刘中学和纪建华为土地流转承包方李某丈量土地面积,当日中午二人在龙台村西头好运来饭店违规接受李某宴请并饮酒,餐费由李某支付。201711月,刘中学、纪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马集乡卫生院院长高建私车公养问题。201212月,高建通过与马集乡卫生院签订租车协议,将自家私车租给单位作为公车使用,20123月至20136月违规报销汽车维修、美容等费用13093元。201712月,高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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