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公开
- 企业信息
- 企业简介
- 机构领导
- 工商注册基本信息
- 全级次企业名单信息表
- 社会责任履行
- 企业党建
- 子公司信息公开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有限公司
-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安徽省皖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安徽省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安徽皖丰长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省生物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信息公开制度
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司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针对不同的信息选择适合的公开方式,包括集团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 第三条 公司综合部作为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负责制订管理制度及日常工作;公司各部门依据本制度,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章 信息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信息公开坚持依法合规、真实准确、及时公开并严格责任的原则。 (一)依法合规。公开的信息必须依法合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依法确定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范围和程序,严格保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真实准确。公开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应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公开,不得隐瞒、拖延或不公开。 (四)严格责任。公司相关部门按照“谁形成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提供的公开信息负责。 第三章 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五条 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企业信息:主要包括企业简介、组织架构、高管人员、工商注册登记等企业基本信息; (二)经济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年度主要财务经营情况、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 (三)“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安排及大额资金运作等情况; (四)扶贫帮困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五)企业党建情况; (六)有关部门依法要求公开的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 (七)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第六条 不予公开的信息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二)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审议等执法活动的信息。 (三)公司认定的可能对他人隐私和名誉构成侵害、对相关人员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对企业及社会的正常秩序带来影响的信息。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 第四章 审批流程 第七条 需公开的信息,先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提交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公开。 第五章 保密审查 第八条 公司在公开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信息不能确定是否涉密时,应当报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确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条 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