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4号
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4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一些火电企业物料无组织排放治理仍不到位。皖能马鞍山发电公司卸灰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现象严重。
二、整改主体责任单位
皖能马鞍山发电公司
三、重点措施
皖能马鞍山发电公司完成灰库卸灰散装机升级改造,提高密闭性及收尘率;同时加强灰库卸灰过程管理,卸灰过程中收尘器等环保设施同步投运。
四、目标任务
落实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工作。
五、完成时限
2023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皖能马鞍山发电公司灰库卸灰散装机升级改造列入2023年集团整治计划,已全部完成改造,提高了灰库装卸过程的密闭性及收尘率。马鞍山发电公司制定了散装物料接卸过程管理要求,加强了接卸运输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管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皖能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225872;13966123665
电子邮箱:wnahb@wenergy.com.cn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