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7号
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7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1年底,生态环境部组织抽查的皖能合肥发电公司、皖能马鞍山发电公司碳排放报告,发现存在管理制度和质保体系不完善、多处检测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二、整改主体责任单位
皖能合肥发电公司、皖能马鞍山发电公司
三、重点措施
1.皖能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的通知》对各发电企业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予以指导。
2.皖能合肥发电公司、皖能马鞍山发电公司根据往年帮扶、核查问题编制自查清单,逐项对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定期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
四、目标任务
建立、完善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体系。
五、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皖能股份公司于2022年9月发布《关于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的通知》,各发电企业按要求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完善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企业碳排放核算,落实《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各项要求。
2.合肥、马鞍山公司根据帮扶核查问题清单,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要求逐项落实整改,报送整改报告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核,获得碳排放报告《核查结果告知书》,完成生态环境部碳排放帮扶整改工作。对照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制定自查工作检查清单,定期检查。按月开展元素碳化验工作,规范送检记录。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皖能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225872;13966123665
电子邮箱:wnahb@wenergy.com.cn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