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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2号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6 浏览次数:786

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2号问题已整改完成。根据《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重发展轻保护问题依然存在。安徽新能创业投资公司并购铜山镇9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时,对《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指出的该项目配套送出线路工程没有履行环评手续问题,始终未予关注重视,并购至今仍未履行相关手续,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一直违规运行。

二、整改主体责任单位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重点措施

1.新能公司严格执行《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购项目安全环保风险评估办法(试行)》,从源头上做好安全环保风险控制,做到风险管控前移,降低拟并购项目安全环保风险。

2.铜陵晨华新能源公司督促新疆特变电工立即缴纳行政罚款、办理外线环评批复,完善后移交;铜陵晨华新能源公司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督导整改进展。

四、目标任务

铜陵市晨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取得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环评批复。

五、完成时限

2023年8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新能公司严格执行《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购项目安全环保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购项目安全环保风险评估办法(试行)》,于2023年4月17日印发,贯彻到公司项目开发工作中,从源头上做好安全环保风险控制,做到风险管控前移,降低拟并购项目安全环保风险。

2.铜陵晨华新能源公司安排苏兴负责跟踪督促新疆特变电工公司进行缴纳行政罚款、办理外线环评批复等事宜。2023年1月9日,新疆特变电工公司完成罚款缴纳工作。2023年4月13日,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出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铜陵铜山镇90兆瓦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皖能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225872;13966123665

电子邮箱:wnahb@wenergy.com.cn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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