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5号
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5号问题已整改完成。根据《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滁州、长丰环保电力公司多次被群众投诉异味扰民,企业没有从根本上去主动排查、解决异味问题。此次督察发现,该2家企业飞灰养护车间未落实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及深度治理措施,含氨废气四处扩散,厂区异味明显。
二、整改主体责任单位
皖能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单位、滁州环保公司、长丰环保公司
三、重点措施
1.皖能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单位进一步提高站位,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抓紧抓实抓好,把群众对环境的诉求作为提升生态环境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修订完善信访管理制度,规范信访问题处置流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关注解决群众诉求环保问题。
2.滁州环保公司对影响厂区异味的重点区域制定整改方案;2022年8月31日完成“飞灰暂存库氨气回收治理系统”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2022年9月完成“厂区垃圾输送区域环境治理的研究及应用项目”,消除垃圾运输通道、栈桥、卸料大厅的明显异味。
3.长丰环保公司2022年12月完成了“厂区智能喷雾除臭消毒系统的研究项目”建设,消除垃圾运输通道、栈桥、卸料大厅的明显异味;2023年6月建成投用飞灰养护车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实现飞灰养护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及深度治理。
四、目标任务
滁州、长丰环保公司建设完成飞灰养护车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完成厂区垃圾运输通道、栈桥、卸料大厅无组织臭气的治理项目,厂区无明显异味。群众投诉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五、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皖能环保公司各子公司定期组织开展环保公众开放活动,邀请周边公众进厂参观交流,认真听取公众意见;滁州、长丰及其他各子公司修订完善信访管理制度,规范信访问题处置流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关注解决群众诉求环保问题。
2.滁州环保公司对影响厂区异味的重点区域制定整改方案;2022年8月31日完成“飞灰暂存库氨气回收治理系统”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2022年9月完成“厂区垃圾输送区域环境治理的研究及应用项目”,消除垃圾运输通道、栈桥、卸料大厅的明显异味。
3.长丰环保公司2022年12月完成了“厂区智能喷雾除臭消毒系统的研究项目”建设,消除垃圾运输通道、栈桥、卸料大厅的明显异味;2023年6月建成投用飞灰养护车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实现飞灰养护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及深度治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皖能环保公司安全环保部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987025;18755824328
电子邮箱:wnahb@wenergy.com.cn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