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0号
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0号问题已整改完成。根据《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2021年集团督察指出的长丰皖能生物质能发电公司未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与管理制度,部分区域有油漆桶问题。至督察时,该问题距指出已近1年且超出整改时限2个月,贮存场所仍未开工建设,集团公司也一直未予督办,现场30多个废液压油桶、废油漆桶随意堆放。
二、整改主体责任单位
安全环保部、皖能环保发电公司、长丰生物质能公司
三、重点措施
1.安全环保部落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和通报。
2.根据《集团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办法》中有关条款,由集团下属皖能环保发电公司分别对未按时完成整改长丰生物质能公司进行追责考核。
3.长丰生物质能公司进一步规范危废管理,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处置。修订《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废液压油桶、废油漆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完成处置;2022年底前建成不低于2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库。
四、目标任务
1.安全环保部定期调度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2.长丰生物质能公司建成危废贮存库,现场危废全部规范处置。
五、完成时限
2023年5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集团公司在每周生产调度调度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每月通报完成情况。皖能环保发电公司向长丰生物质公司下达问题提醒函,定期调度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度。
2.皖能环保发电公司根据环保发电公司《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扣减长丰生物质公司2022年度工资总额1万元。
3.长丰生物质能公司2022年8月修订发布《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危废管理、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处置;2022年9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完成了废液压油桶、废油漆桶处置;2022年12月按照标准完成危废库的建设及验收工作。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皖能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225872;13966123665
电子邮箱:wnahb@wenergy.com.cn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