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6号
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6号问题已整改完成。根据《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环节。督察发现,皖能集团下属企业在废气无组织排放与扬尘管控方面仍有不足。2021年9月,生态环境部检查阜阳环保电力公司时指出飞灰养护车间未设置废气收集装置的问题。但皖能集团对飞灰养护车间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认识不足,整改的系统性、整体性不够,目前,下属的14家环保电力公司,仍有11家尚未建成废气收集装置。
二、整改主体责任单位
安全环保部、皖能环保发电公司、广德、滁州、颍上、蚌埠、安庆、长丰、临泉、池州、龙泉山、利辛、定远环保公司
三、重点措施
1.安全环保部对年度环保整治计划加强调度、定期通报,推进相关单位飞灰养护车间废气收集处置设施按期建设。
2.皖能环保发电公司全面梳理各子公司飞灰养护车间废气收集处置设施建设情况,定期调度,推进建设。
3.池州、滁州、定远、安庆、临泉5家环保公司于2022年底前建设飞灰养护车间废气收集处置设施并投入运行。
4.广德、长丰、利辛、颍上、龙泉山、蚌埠6家环保公司飞灰养护车间废气收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列入2023年环保整治计划,龙泉山、蚌埠环保公司于2023年6月底前建成投用,广德、长丰、利辛、颍上环保公司2023年9月底前建成投用。
四、目标任务
各垃圾发电企业飞灰养护车间全部完成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建设。
五、完成时限
2023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集团公司将飞灰养护车间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建设列入2023年度环保整治计划,每周加强调度,每月定期通报,推进按期建设。
2.皖能环保发电公司全面梳理各子公司飞灰养护车间废气收集处置设施建设情况,尚未建设的单位全部列入2023年整治计划,定期调度,推进建设。
3.池州、滁州、定远、安庆、临泉5家环保公司飞灰养护车间废气收集处置设施已于2022年底前建成投用。
4.广德、长丰、利辛、颍上、龙泉山、蚌埠6家环保公司飞灰养护车间废气收集处置设施已于2023年6月底前建成投用,全部完成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皖能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225872;13966123665
电子邮箱:wnahb@wenergy.com.cn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