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7号
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7号问题已整改完成。根据《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环节。长丰皖能生物质能发电公司烟气排放不能稳定达标,2021年1月投产以来,二氧化硫小时均值超标达25次。
二、整改主体责任单位
长丰生物质能公司
三、重点措施
1.加强生物质燃料储存、掺配,降低锅炉原烟气污染物浓度。
2.加强小苏打系统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和小苏打采购质量管控、储存,保证小苏打系统正常投用。
3.新增一套炉内脱硫系统,在炉内燃烧阶段有效降低原烟气污染物浓度,确保烟气指标稳定达标排放。
四、目标任务
长丰生物质能公司烟气排放指标稳定达标。
五、完成时限
2023年8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日常加强生物质燃料储存、掺配,降低锅炉原烟气污染物浓度。
2.日常加强小苏打系统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和小苏打采购质量管控、储存,保证小苏打系统正常投用。
3.2023年4月完成新增一套炉内脱硫系统建设并投运,在炉内燃烧阶段有效降低原烟气污染浓度,配合现有环保设备,烟气排放指标已实现稳定达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皖能环保公司安全环保部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987025;18755824328
电子邮箱:wnahb@wenergy.com.cn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