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31号
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31号问题已整改完成。根据《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环节。颍上环保电力公司出渣管道补水冷却降尘部位密闭不严,扬尘较重。
二、整改主体责任单位
颍上环保公司
三、重点措施
1.颍上环保公司在出渣口增设除尘设施,项目纳入2023年环保整治技改投资项目,于2023年10月底前建成投用。
2.除尘设施投用前加强现场卫生清理力度,确保现场卫生清洁。
四、目标任务
完成出渣口增设除尘设施改造
五、完成时限
2023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完成出渣口增设除尘设施改造。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皖能环保公司安全环保部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987025;18755824328
电子邮箱:wnahb@wenergy.com.cn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