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36号
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36号问题已整改完成。根据《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污水收集处理还不到位。滁州环保电力公司渗滤液处理站出水氨氮浓度为44.8毫克/升,超《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3.48倍。
二、整改主体责任单位
滁州环保公司
三、重点措施
1.滁州环保公司加强渗滤液站运行管理,及时调整生化指标,增加碳源补充量,提高曝气量,把硝化池温度、溶氧、PH、氨氮等生化指标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2.滁州环保公司加强水质监测,保证渗滤液处理站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再作为循环水系统补水。
四、目标任务
渗滤液处理站出水合格,满足回用要求
五、完成时限
2023年5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滁州环保公司加强渗滤液站运行管理,及时调整生化指标,增加碳源补充量,提高曝气量,把硝化池温度、溶氧、PH、氨氮等生化指标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2.滁州环保公司加强水质监测,保证渗滤液处理站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再作为循环水系统补水。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皖能环保公司安全环保部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987025;18755824328
电子邮箱:wnahb@wenergy.com.cn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