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37号
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37号问题已整改完成。根据《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督察发现,阜阳华润电力公司与皖能合肥发电公司露天堆放废棉纱等固体废物,其中,阜阳华润电力公司还有约4000吨煤渣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扬尘、防流失等措施。
二、整改主体责任单位
阜阳华润电力公司、皖能合肥发电公司
三、重点措施
1.阜阳华润电力公司立即将临时存放的废棉纱等一般固废进行覆盖;2023年3月底前完成封闭大棚建设,对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封闭管理;露天堆放的煤渣立即全部清运处理。
2.皖能合肥发电公司在固体废物收集后,及时送至厂区垃圾站存放并定期处理。
四、目标任务
一般固废规范贮存,贮存设施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阜阳华润电力公司封闭大棚建设前将临时存放的废棉纱等一般固废进行覆盖;2023年3月底前已完成封闭大棚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入棚存放,规范管理。露天堆放的煤渣已全部清运处理完毕。
2.皖能合肥发电公司已将固体废物收集送至厂区垃圾站存放并定期处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皖能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225872;13966123665
电子邮箱:wnahb@wenergy.com.cn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