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38号
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38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利辛环保电力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不规范,未进行防渗处理,也未设置导流沟、导流槽。
二、整改主体责任单位
皖能环保发电公司、利辛环保公司
三、重点措施
1.利辛环保公司2023年3月底前新建一座符合标准要求的危废贮存库,危废规范贮存处置。
2.举一反三,环保发电公司对各单位危废库是否符合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目标任务
利辛环保公司危废库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利辛环保公司2023年3月完成新危废贮存库建设,危废规范贮存处置。
2.环保发电公司2022年底前完成对所属单位危废库是否符合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工作,发现7家单位的危废库、垃圾飞灰养护车间存在地面破损、危废标签不完善、地面积水等问题,并于2023年6月全部完成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皖能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225872;13966123665
电子邮箱:wnahb@wenergy.com.cn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