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41号
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41号问题已整改完成。根据《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合肥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余六水库光伏电站项目危险废物储存场所未设置识别标志。
二、整改主体责任单位
合肥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重点措施
合肥皖能新能源公司(余六水库光伏电站)危废库设置相应危险识别标志。
四、目标任务
合肥皖能新能源公司(余六水库光伏电站)危废库设置相应危险识别标志。
五、完成时限
2023年5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合肥皖能新能源公司(余六水库光伏电站)危废库设置相应危险识别标志。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部反映。
监督电话:0551-67128119
电子邮箱:xnaqgl@163.com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