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号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不力。督察发现,皖能集团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识不够到位,作为指导和引领皖能集团发展的“十三五”“十四五”发展规划,其中极少涉及污染防治内容,以至于皖能集团对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部署、推进落实不够有力,部分重点工作推进滞后。
二、整改主体责任单位
安全环保部、战略投资部
三、重点措施
1.在集团公司三年滚动规划中进一步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内容,作为集团公司整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和任务,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部署、推进落实的依据。
2.在年度环保工作会议,季度安全环保会议中对环保任务进行部署安排和调度;将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具体项目列入年度环保整治计划,定期调度和通报,推动相关规划落实。
四、目标任务
在三年滚动规划中明确环保目标和任务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2023年10月集团公司发布《关于集团公司“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污染防治内容纳入集团公司“十四五”中后期主要目标和重点举措部分内容,作为下一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部署、推进落实的依据。
2.集团公司在年度环保工作会议、季度安全环保会议中对环保任务进行部署安排和调度;污染防治具体整治项目列入年度环保整治计划,通过生产调度会议定期调度,通过环保月报定期通报,督促工作计划落实。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皖能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225872;13966123665
电子邮箱:wnahb@wenergy.com.cn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