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发电池州公司与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订《池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补充协议》,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明雨,环保发电池州公司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此次签订的《特许经营补充协议》,重点补充了池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建设运营相关事项。池州公司二期项目建设1台500吨/天垃圾焚烧锅炉+1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主要处理池州市中心城区、江南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和池州市行政管辖区域内青阳、石台等县生活垃圾。
本次特许经营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池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正式启动。池州公司将紧盯时间节点,落细落实各项任务,倒排工期,切实加快项目建设步伐,为再造一个“新皖能”作出贡献。(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