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利辛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利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建设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利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建设总承包(EPC)
2、项目编号:2018GQJZ2722
3、项目单位:利辛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本项目厂址位于利辛县西北、孙集镇境内,S308 省道东北侧、X047 县道西侧,距离利辛县中心 18km。厂址现状为一般农田及原制砖厂旧址,地貌形态为平原,原始地面标高约为28m,距离西淝河直线距离 3.0km,输水管道总长约为 5.2km。
5、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1×500t/d机械炉排生活垃圾焚烧炉+1×10MW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炉内脱硝(SNCR)及炉外烟气净化装置。烟气净化处理工艺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硫+干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低温SCR”。本次招标范围还包括利辛项目#1#2号机组部分公用系统。
本工程采用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方式建造,投标人负责自初步设计起至#1机组完成72+24小时整套启动试运行、机组投入商业运行,且质量保修期满止为建设一个完整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勘察和施工图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包括配合施工许可证的办理、五通一平、试桩及地基处理)、调试、试验、试运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项目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项目申请报告书涵盖的所有内容(招标人已经明确另行委托的项目除外),详见第二卷《技术部分》。
6、计划工期:主厂房基础浇第一罐砼后16个月内机组投入“72+24小时”试运行。
7、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9、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3500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017年底企业净资产总额不得低于人民币贰亿元整。(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为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任一方满足2017年底企业净资产总额不得低于人民币贰亿元条件);
2、投标人设计资质必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合计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
4、投标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追溯)业绩要求如下(若为联合体时,联合体双方合计业绩须满足下述条件):
投标人至少具有: 2个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业绩(“发电项目”指单炉500t/d及以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或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
投标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追溯)垃圾发电设计业绩要求如下: 应具有2个及以上垃圾发电项目(单炉500t/d及以上)工程的设计业绩;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应具有2个及以上垃圾发电项目(单炉500t/d及以上)工程的设计业绩。
6、投标人应具有GB/T28000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
7、拟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必须满足国家及法律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踏勘项目现场,资格审查文件中应提供由招标人颁发的现场踏勘证。
9、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10、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所承担的相应工作内容(设计、施工分工等);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
(3)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家。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 07月26日上午09:00至2018年08月16日下午17:00
2、招标文件价格: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投标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2)企业报名流程请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交易主体报名及咨询”--“交易主体报名及咨询服务指南”。
(3)企业报名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8110066。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1 日09:30时
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7号开标室(具体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大屏)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08月21日09:30分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利辛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 利辛县城关镇前进路东段北侧新法院(金倩主题宾馆旁)
联系人:张培铭、李辉
电话:18005658212、18054099107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人:高鹤鸣、刘丹、都丹
电话:0551-63736305、63735960
(三)招标监管机构: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
联系人:纪海平
电话:0551-62225881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hfggzy.com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银在线支付,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2、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打印。
3、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4、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报名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报名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报名及缴费,责任自负。
5、凡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参与合肥市招投标活动的安徽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已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八、保证金账户
1、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159265
3、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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