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钱营孜发电公司组织召开#1机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单项环保验收会。会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开展,验收会由公司副总经理张宏主持,成立了由专业技术专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监理单位、环境检测单位、验收咨询单位、环评报告编制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CEMS运维单位代表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公司总经理李腾担任验收工作组组长,宿州市环境保护局领导到会予以监督和指导。
验收工作组首先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1机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三同时”建设情况,询问了解环保设施设计、安装、调试、运行情况,查阅了在线监控(CEMS)数据,了解CEMS比对验收、备案及与环保部门联网情况。在验收会上,验收工作组认真听取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监理单位、环境检测单位、验收咨询单位对#1机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建设、环境监理和验收检测情况汇报。验收组按照相关规定,逐项进行了对照检查。经过认真讨论,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钱营孜发电公司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总体落实污染防治措施,#1机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污染物达标排放,具备验收条件,同意通过单项环保验收。
成员单位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