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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能马鞍山公司出台《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04-10 稿件来源:皖能马鞍山公司 浏览量:1241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管控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强化作风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按时保质顺利地完成。近日,皖能马鞍山公司制订了《督办工作管理办法》,并于第一时间在OA网上发布,积极做好制度宣贯。
        本办法明确了督办工作的督办范围、督办程序、组织机构、部门职责及考核管理等。公司年度重点工作、重要会议研究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均应严格执行督办工作机制。其中,定期督办重要事项,每季度一次督办;专项督办事项,应根据时限及时督办,并将办理结果形成反馈报告;联合督办事项:由公司作风办牵头组成临时督办小组,负责开展督办工作。同时本办法还明确了因客观原因及其他因素造成督办事项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的或已不具备办理条件的,承办单位应在办理时限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延长办理期限或申请撤销督办事项。
       《督办工作管理办法》还明确要求各承办部门设置联络人,负责做好跟踪督办事项办理进展及定期反馈工作,使得承办单位由“参与督导”转变为“主动监督”,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袁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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