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合肥公司出台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0-05-06
稿件来源:皖能合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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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能合肥公司党委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容错纠错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出台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旨在激励企业干部职工勇于担当、迎难而上、开拓进取,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实施办法明确指出实行容错需要具备的条件和适用情形,对在推进企业重点工作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工作失误或偏差,在改革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等情况予以容错,保护了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信心。该办法区分“缺乏经验”与“明知故犯”、“探索性试验”与“明令禁止”,甄别“为公”与“谋私”动机,坚持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实施办法同时明确了容错的认定程序,为科学划清“可容”与“不容”的明确界限提供保障。容错与纠错是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一体两翼”,二者辩证统一、相辅相成。容错的重点在于总结经验教训,及早纠错、及时补救,防止小问题变大、失误变成常态。实施办法明确了纠错程序,通过启动纠错、发送通知、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对容错情形中存在的过错或失误予以纠正,发挥容错纠错的预期作用。(胡丽燕)